董事會

本公司目前董事共8名(含獨立董事3名),皆具備商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管理專長,凡依法令規定需提報董事會決議之事項,皆提交董事會審議;另已由全體獨立董事設置審計委員會,且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亦由獨立董事擔任。

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民國106年6月設立審計委員會,職權審議事項如下:

  1. 依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民國100年12月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如下: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公司治理規章

公司章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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